少年被毆致死案 十五名嫌犯被檢控

2014-01-31

【特訊】檢察院完成一宗傷害致死案的偵訊檢控工作,依法對涉案的15名被告分別以加重傷害、嚴重傷害致死罪提出控訴。

案情顯示,涉案的15名本澳青少年男子,年齡介於16至22歲之間,2012年12月19日深夜11時許,死者與友人在新口岸一卡拉OK房間內消遣,其中10名被告與朋友在另一房間內消遣,20日淩晨2時許,第一被告李某的一名女性朋友因認識死者,便到死者卡拉OK房間玩樂和逗留,引發被告李某的不滿,雙方發生爭執。被告李某約案中兩名談姓和胡姓被告先後到死者房間並毆打死者;死者不甘受辱,遂致電同夥到卡拉OK門口與對方“講數”,雙方再次發生衝突,上述15名被告共同參與將死者打至倒地,雙眼翻白,口吐鮮血,失去知覺後仍繼續被多人襲擊。報警後,15名被告逃離現場,被害人被送抵鏡湖醫院,當日5時30分經搶救無效死亡。醫院結論因受暴力襲擊導致身體嚴重創傷致死。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15名被告其中3名被告的行為觸犯了傷害致死、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12 名被告的行為觸犯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致死罪,6名被告的行為觸犯了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故依法對上述案件的15名被告提出控訴,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檢察院呼籲家長及社會關注青少年的社交情況,尤其是節日期間為青少年提供正當娛樂,努力造就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