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商起樓後轉移責任 何潤生怪制度不健全

2014-03-07

【本報訊】原來,本澳的建築商可以合法地把建築責任轉移到一間小型公司。議員何潤生認為,這不是個別大廈的問題,顯示現行制度不健全和法律滯後,有需要總結善豐花園的事故後,盡快完善相關制度和法律。他也希望,政府可以如期、如實公布善豐花園分析報告,並向小業主說明,也回應他們的提問。

多份文件顯示,被列為危樓的善豐花園,其地基及上蓋的建築責任原屬建築商何榮標,但是,在一九九四年完成工程前後,建築責任被轉移到一間新開業的榮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其開業資金僅得十萬元。

直選立法會議員何潤生 (見圖) 稱:「我相信,這不是個別大廈的問題,需要藉著這個案總結。澳門經濟發展很快,很多法律滯後,跟不上。」建築商轉移責任,這是否不負責任,也對小業主不公道?他回應:「現在發生了一個事故後,我們再回想,這個制度是不健全的,或者有需要完善的。」

建築責任被轉移後,小業主是否因此得不到保障?何潤生說:「從沒有發生事故來講,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當出了事故後,便會發覺很多保障是不足夠的。」他指出,現時缺乏驗樓制度,工程人員應負責任的年期較短等,一籃子的問題都需要盡快檢討及解決。

政府應如期如實公開報告回應善豐小業主問題

應否立法禁止轉移建築責任,並規定負責任實體的最低資本?何潤生稱:「需要深入了解。還好,政府現在進行行政調查,待相關報告公開後,相信我們都會就這問題,要求政府完善這方面的法律。」他認為,政府如期、如實公開報告,並向小業主說明,也要回應他們的問題。Opoenit ut adem ditat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