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稱一貫做法 遞信限五人

2014-03-11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昨日回應限制關注家暴立法人士遞信人數一事,稱一般只會限制每次最多五人在政總門外遞信,又稱這是警方一貫的做法。不過警方無法解釋為何過去數以百次容易超過五人遞信。

前日約二十名關注家暴立法人士到政總遞信請願,被治安警察局便衣警員阻撓,臨時要求他們由前門轉到後門,又要求他們最多只能派五名代表遞交信件,其餘人士只許站在馬路對面等候。請願人士一度拒絕警方的新規定,擾攘一番後才完成遞信。

警方有異於過往的做法備受質疑,治安警察局發言人昨日回應稱,遞信團體或人士在遞信前,一般會先與接信單位聯繫,而接信單位也會知會警方派員到場協調,警方則會評估現場環境、人流、交通以及遞信團體的性質等情況作出協調,目的避免影響公眾秩序,一般只會安排最多五人在政總門前遞交信件,其餘人則要求在馬路對面等候。發言人指這是一貫的做法,希望遞信市民配合及諒解。

至於為何過去數以百次容易超過五人遞信?何時開始限制五人?有關的限制屬法律還是自由裁量?等等的提問,發言人一概未能清楚解釋,只重申這是一貫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