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小業主反駁 不是誤解是誤導

2014-03-13

【本報訊】「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下稱「跟進小組」) 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標為「促成業主盡早就善豐花園事件提起司法訴訟」。善豐花園小業主黃先生閱看上述新聞稿後,接受傳媒訪問時顯得憤怒,並逐點反駁和提出質疑。

「跟進小組」聲稱,若提起司法訴訟,不可能如小業主早前向傳媒所說:需要先行繳納八百萬元訴訟費,「跟進小組」認為:「可能存在一定的誤解。」小業主黃先生回應:「我們不是誤解,是被誤導!」

官民多次討論八百萬訴訟啟動費今日怎麼了?

黃先生指出,是政府委派的歐安利律師明確說:啟動費約八百萬元。黃續問:「是經驗豐富的歐大律師弄錯了,或是政府高官們法律無知呢?」他也記得,在特首會議及專題會議中,官民曾多次討論八百萬元啟動費的問題,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曾表示,會想辦法。黃先生問:「為何今天又改口了?」

他表示,在官民的會議中,的確曾經討論法援的問題,但結論是因為條件苛刻,只有極個別小業主可能,如:已經退休的老業主才合資格。他坦言:「特首所謂的徹查到底,還小業主公道,還社會公義。就是要小業主們自行民事追討嗎?這就是公道?這就公義?請特首明確回應我們。」

他又說:「當初特首明確說只要我們授權政府,政府就可以替我們控告責任人,結果呢?為何政府未調查就可以得出沒有刑事責任的結論,特首怎麼了?澳門怎麼了?澳門的司法怎麼了? 澳門是否已經淪落到說了算?」

對於將在本月完成的全面調查報告,黃先生表示,「跟進小組」從來沒有清楚交待調查內容,小業主每次追問調查內容,「跟進小組」每次只說,已經向專家團隊反映小業主的要求 (如:驗測善豐花園的地基、調查旁邊地盤拆建工程的影響等),由專家決定是否跟進。

「跟進小組」聲稱:「根據二O一三年香港大學教授所作的善豐事件的初步調查報告已經可以推斷出事件的責任人。」黃先生表示,這是官方首次告知:港大報告能「推斷」責任方,他說:「之前都只強調涉事方。但推斷二字妙極,推斷有何用,什麼都可以推斷,問題是是否可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