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法應檢討

2014-04-28

【本報訊】《新經屋法》實施不到兩年,社會不斷有聲音希望政府修法,議員區錦新促請政府,檢討《新經屋法》,由於過去兩期經屋申請量均超出供應量十倍以上,建議經屋沿用舊有計分排序以及設輪候隊伍方式,回應社會訴求。又認為,應加緊利用收回的閑置土地以及新城填海土地作公屋儲備,不宜在澳門以外地方建公屋。

新澳門學社昨假祐漢第四街休憩區舉行「新澳門論壇」,邀請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澳門青年動力代表張偉傑,探討《新經屋法》修法問題。

區錦新指出,《新經屋法》實施兩年以及由於過去兩期經屋申請量均超出供應量十倍以上,反映出需要存在修法,建議經屋沿用舊有計分排序以及設輪候隊伍方式,讓申請者上樓有期,否則可能申請到老,仍未能上樓。又反映,不少市民年幼時是父母的經屋內家團成員之一,促房屋局讓該類人士於十八歲後能自動離開原有家團成員名單之內,無需經屋方特別批准,減省行政程序。

公屋政策應調整為經屋為主社屋為輔

區錦新及張偉傑均指,由於經屋供應量不足,僧多粥少,無法回應社會訴求,促政府增加供應量。區錦新希望,加緊利用收回的閑置土地以及新城填海土地作公屋儲備,不宜在澳門以外地方建公屋。張偉傑則希望,政府可以調整公屋政策,將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定位,調整為經屋為主、社屋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