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期持續進修課程最快七一可辦

2014-04-29

【本報訊】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六年“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由今日起接受教育機構,爭取六月公布獲批課程名單,報名個人報讀外地課程和本地高等教育課程可於今日起申請,預計五月可以接受教育機構開辦課程申請,最快七月一日開辦。教青局延續教育處處長江毅表示,將會加強監督及巡查申辦課程的教學團體。

每人資助金額上限六千元

今年至二零一六年任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年滿十五歲的澳門居民,自有關年度一月一日起自動成為第二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可獲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幣六千元,資助限用於支付課程或證照考試的學費或考試費。本地高等教育課程的資助申請,將轉由居民向教青局提出,與外地機構開辦的課程或證照考試的申請手續一樣。居民可通過專用網頁向教青局提出申請並提交已支付學費及就讀有關課程的證明,或已支付考試費及參加有關證照考試的證明。申請獲批准後,資助款項即可轉入受益人的銀行帳戶。期望透過簡化有關行政程序,令居民可及早獲得資助款項。

江毅表示,第一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共有三成六市民參與,使用四千至五千元基金的人數佔兩成一四。考慮到該計劃目的培養市民多元定位的特色,檢討第一階段計劃後,相信博雅類及駕照類課程有助提升市民的職業技能及生活,決定將第一階段所適用的範繼續延至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中,有三百二十三間機構開辦課程,他稱,教青局沒有制定黑名單,任何符合資格開辦課程的教育機構/團體均可向教青局申請,教青局將會加強監督及巡查申辦課程的教學團體。同時解釋,由於通脹及第一階段中使用四千元持續進修基金人數有兩成多,故對第二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中受益人帳戶金額由五千元提升至六千元。並料,第二階段使用基金人數將會達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