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將啟動廿五名專科培訓醫生實習開考程序

2014-04-29

【特訊】最新一期特區公報刊登第7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訂第8/99/M號法令《實習醫生培訓制度》的各項專科範圍及實習的時間,統一各個專科的培訓期為6年,同時明確規範各科培訓所需掌握的知識、方法和技術,進一步加強和提升專科培訓醫生的水平。

衛生局將在短期內啟動本年度首批25名專科培訓醫生的實習開考程序,科目分別為內科3名、普通外科3名、婦產科3名、兒科3名、病理解剖科3名、急症醫學10名。待第一屆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的學員完成全科實習的同等學歷認可程序後,預計今年下半年又將計劃第二批40名專科培訓的開考,有序和加強落實專科醫生的培訓規劃。

由於第8/99/M號法令《實習醫生培訓制度》已不符合現實需求,相關的多項內容對培養專業醫生極為不利,衛生局多年前已開展有關法律修訂工作,但在修法過程中遇到困難,除上述統一專科培訓年期外,法律權限部門認為該制度必須以法律形式作出全面修訂,現時正以法律形式重新草擬,並將儘快向法務部門提交修訂草案,待完成後將呈送立法會審議通過,以進一步完善醫生培訓的制度和法規。

為配合衛生局未來發展方向和籌備離島新醫院和新衛生中心建設、舊的衛生中心重建及擴張和部份醫生退休離職空缺補充等,以及配合第8/99/M號法令的新修訂,即所有專科培訓統一為6年。在未完成實習醫生培訓制度修訂之前,衛生局將繼續通過舉辦臨床知識輔導(初階)課程,作為本澳醫科生畢業後培訓的初階課程,學員可進而參加為期一年的臨床醫學進階實踐(進階)課程,在同等學歷認可後取得全科實習同等學歷資格,並可參加衛生局普通科或專科培訓的招聘考試。

按照新的醫生培訓模式之規劃,衛生局將繼續與澳門科技大學合作舉辦初階課程,每年一屆,報名時間在每年5月至7月,上課日期在8月,名額約為200個,報讀對象為本澳的臨床醫科畢業生,課程合格者有資格報讀進階課程。

繼續與鏡湖醫院合作舉辦進階課程,為期一年,每年一屆,報名時間在每年11月,培訓名額不少於70名,並在翌年年初開始實習,完成課程且成績合格者可申請全科實習同等學歷,為進入衛生局普通科和專科培訓儲備人才。

繼續開辦專科醫生培訓。根據衛生局已制訂的未來十年專科培訓醫生規劃為基礎,並依照實際情況微調2014至2018的五年規劃,除上述2014年65名專科培訓開考外,還將視乎課程合格率和人員整體水平等因素,按年計劃開考專科培訓醫生人數:2015年約40名、2016年約50名、2017年約60名和2018年約60名,五年合共開考專科實習醫生約為275名,與原來規劃進度的培訓人數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