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拘販毒毒鴛鴦

2014-04-30

【本報訊】一對有毒癮的夫婦,涉嫌利用租住的社屋作為毒窟。於內地購買毒品返澳吸食和出售,司警據報拘捕了兩人及搜出價值九萬元的毒品。相信兩人販毒已超過一個月。

涉販毒夫婦分別姓李女子,四十一歲,姓黃男子,三十九歲,兩人均持澳門證件,無業。

司警局於兩星期前接獲線報,指有兩名男女於青洲一帶進行販毒。司警人員偵查後鎖定目標男女,於前日在青洲新馬路發現目標女子形跡可疑,對其作出截查,搜出七點一克K仔,遂帶她返回其租住的社屋單位,搜出三十二點三一克K仔和二十二點零八克的冰毒。一些包裝和吸食工具。

另司警得知男目標人士已經返到內地。經監視至晚上九時,發現他經關閘返回本澳,於是上前截查,在他身上搜出五十一克K仔,他供稱以一千元購入。司警在行動共撿得毒品價值九萬元。

司警調查後相信兩人有吸毒習慣,每次到內地購買毒品返澳吸食,並將毒品收藏於所住單位並分拆包裝毒品出售,以附近一帶的道友作為主要顧客。

房屋局昨日發出新聞稿回應:倘若有關租戶違反承租人的義務,將社屋單位用於不法活動之情況屬實,房屋局有權解除其社屋租賃合同。又呼籲,社會房屋租戶必須遵守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的規定,否則,房屋局依法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或科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