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被拉扯報道警回應與事實不符 傳協促徹查還原真相

2014-05-05

【本報訊】昨晚,治安警察局發出新聞稿指稱,一則女記者被該局保護要人組警員拉扯至受傷的報道,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在三小時內發出嚴正聲明駁斥,對警方的鷹派作風感到震驚和憤怒,要求警方必須以事實說話,內容如下:

「五月三日,一名女記者採訪行政長官期間,被 G4 警員兩次從後拉扯,阻止其進一步接近,本會對警方無理動粗表示譴責。對於治安警發聲明否認事件,並指警員在整個過程中只是採取「適當」措施,本會對警方的鷹派作風感到震驚和憤怒,要求警方必須以事實說話,否則,警方便是作出虛假陳述、造假欺瞞公眾。

當日該名女記者的確被人從後兩次拉扯,其中一次猛力拉扯其背囊,差點令事主跌倒在地,記者肩上的紅印足以證明拉扯力度有多重。當時包圍記者的除了 G4 警員,就是特首辦和新聞局人員,如今警方指出手的不是 G4 警員,那是否指動粗者是另外兩個部門的人員?

治安警聲稱「初步調查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請警方解釋清楚「調查」了甚麼?有哪些指控是與事實不符?警方所指的「適當行為」是甚麼?是否指警員有權向記者「適當動粗」?相信只要翻看旅遊塔現場的監控錄影,便會請清楚這是否事實之全部,究竟動粗者是誰。

本會重申,記者並非恐怖分子,不會對行政長官構成「危險」。發問是記者的天職,官員有權不予回應,但無權要記者封口,這是尊重新聞自由的最低標準!倘若記者要申請、獲得批准後才得以發問,相信很多重要的、市民關心的議題都會不了了之,記者只能等發新聞稿等官方「餵食」,相信只有極權專制國家才會這樣倒行逆施。

本會嚴正促請警方徹查事件,以實際證據還原事件真相,否則便是造假、混淆視聽、欺瞞公眾。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治安警察局昨發新聞稿,內容如下

「就有報章報導指日前本局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在一公開活動拉扯一名女記者致其受傷,經初步調查 後發現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亦非事實之全部,故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五月三日下午約四時,行政長官在旅遊塔四樓出席一公開活動,新聞局已向在場記者表示行政長官不接受訪問,然而在行政長官離場時,數名記者越過重要嘉賓通道的圍欄,衝往行政長官身邊,特首辦人員再次表明行政長官不作發言。

為免發生危險以及妨礙行政長官接續之行程,當時近身護送的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人員立即勸止,惜有記者不理會,仍繼續從後迫近追問;本局近衛人員惟以身體緊護行政長官安全前進,並確保前往升降機的通道暢通。

綜觀現場人數眾多,近衛人員有責任確保行政長官各方面的安全和保護本局強調並無作出拉扯動作,或採取不必要的手法而令在場人士受傷,他們在整個過程中操作適度。就有關指責本局表示遺憾,然亦歡迎提出更具體的依據以作跟進。

對於有報導指記者在事件中被拉扯受傷,當局予以關注。治安警察局重申向來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然而亦希望注意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諒解警方的工作,對當局及主辦單位的安排予以充份的配合。」

新聞局稱特區政府高度尊重記者採訪權利

▲對於本月四日報章關於一名女記者在一公開場合採訪時懷疑被拉扯的報導,新聞局表示關注,也對現場發生的不愉快事件表示遺憾。

據了解,當日由於工作人員加上記者的人數眾多,現場情況較為混亂,容易發生肢體碰撞,難免引起誤會。

新聞局強調,重視及尊重傳媒的採訪報導工作。現時在公開場合,已有機制做好協調傳媒採訪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安排。新聞局日後將就公開場合的新聞採訪安排,加強與現場人員和傳媒的協調、溝通,以利各方工作,同時,也希望傳媒配合當局及主辦單位的安排,及注意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