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問題‧七個建議

2014-06-06

【本報訊】除了本澳的居住問題外,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 (簡稱委員會) 也就七個問題向特區政府提出建議:

家庭暴力

對於本澳家庭暴力仍然嚴重,特區政府尚未把家庭暴力列為公罪,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表示「遺憾」。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相對於之前的文件,今次措詞是更強硬的。

委員會建議特區政府加快家庭暴力刑事化專門法例的立法過程。委員會也呼籲特區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有效預防家庭暴力、保證保護性措施。委員會同時建議特區政府針對全社會,特別是對執法者進行宣傳,改變居民對家庭暴力的態度。

勞工

雖然,《基本法》規定居民享有罷工權,委員會關注本澳未有法例保障工人免因工業行動而受到處罰,工人組織或參與罷工的工人仍然有被解聘的風險。委員會強烈建議特區政府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八條,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工人享有工會權,不受限制或干涉。

反歧視

委員會關注特區政府尚未訂立綜合性反歧視立法律,移民及 LGBT (譯註:同志) 社群,特別是就業、醫療、教育和住房方面的廣泛歧視仍甚普遍。委員會同時關注對身心障礙者事實上的歧視仍然存在,特別是就業方面。委員會敦促特區政府考慮制訂綜合性的反歧視立法。

職場性騷擾

委員會注意到勞工事務局獲授權處理有關職場性騷擾的投訴,但是,本澳未有專門立法禁止性騷擾和提升消除性騷擾意識的專門措施。委員會敦促澳門政府就職場中性騷擾立法,並按犯法嚴重程度建立適當的刑罰制裁。委員會同時建議澳門政府確保受害者能夠免於報復的恐懼下提出投訴。

人權機構

委員會關注澳門未有按照「巴黎原則」,設立獲廣泛授權推廣及保障人權的地區性的獨立人權機構。委員會建議特區政府設立獲廣泛授權的、獨立的地區性人權機構,並提供充足的財政與人力支持。

教育權

委員會關注本澳移民子女無法接受免費小學教育。委員會同時關注到身心障礙兒童受到事實上的歧視、難以接受融資教育,也欠缺受到專門訓練的教師。委員會敦促特區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所有兒童包括移民的子女,都享有免費的義務教育。委員會同時建議特區政府採取適當措施保證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融合教育,並確保教師能接受訓練。

移工

委員會關注有關移工面對工作條件不佳的情報,特別是沒有以正式合約任職的家庭傭工,她們被排除於最低工資和社會福利制度之外,而且被要求長時間工作。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確保勞工法例有效與平等地運用到移工身上,保護他們有權享有在公約第七條保障的,符合正義和有利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