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林克穎撞死人潛逃 遭判引渡回台服刑

2014-06-12

【香港中通社6月11日電】台北消息:對於英國法院11日宣判,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後潛逃英國的英商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台灣法務部當天傍晚表示,這是台灣自海外引渡通緝犯回台的首例。雖然林克穎還可提起上訴,不過法務部強調,會持續關注案情發展。

英商林克穎2010年3月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肇事後逃逸;2012年7月被台灣法院判處4年徒刑後,卻在同年8月發監前夕,冒用他人護照潛逃,最後在英國落網。

2013年10月台灣與英國針對這起個案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經過多次開庭審理後,蘇格蘭地方法院在台北時間6月11日晚間宣判,認為林克穎所提出的相關抗辯都不成理由,因此判決同意將林克穎引渡回台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