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法允放寬托兒所設置條件

2014-06-13

【本報訊】近年托兒服務需求增加,托位年年爭崩頭,政府決定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允許當局在有需要時放寬托兒所容納兒童數量等標準,以提供更多托位,預計此舉將可增四百四十個托位。

行政會昨宣佈完成討論《修改〈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建議放寬托兒所的設置條件,容許每名兒童在活動室的使用範圍由目前的不少於二平方公尺調整至不少於一點八平方公尺,以及每個活動室由最多容納二十八名兒童調整至最多三十名兒童。

目的為加托位

草案建議,該放寬規定只會作為一項特別措施,且僅在托位明顯不足的特殊情況下,社會文化司司長方可透過批示容許在特定期間採取該措施。政府倡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當局估計,如按此放寬托兒所的設置條件,本澳現有的四十一間托兒所在無須改動硬件配備情況下,可即時增加四百四十個托位,相信此舉可適當回應社會對托位的急切需求。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說,放寬有關條件增加每班人數,確會對服務質素有一定影響,但經分析後相信影響較輕微,屬可以接受。而且這並非修改相關標準,只是採取一個臨時性措施,相關設置也是為確保服務質素。

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表示,現行兩平方公尺規定是「相當唔錯的」、「相對寬鬆」,且當局最近統計發現托兒班的出席率並非爆滿,「其實好多托兒所個班房都唔係話好滿,只係得七成,所以講下調一點八米,睇返托兒所出席率,仍然都係一個相當寬鬆」。

容光耀又強調,這只是政府增加托位多項措施其中之一,而涉六百八十八個托供的三所新建托兒所,位於石排灣的已運作,其餘兩間也將於九月投入服務,另廿三間托兒所增辦半日托提供逾千個托額,加上現有六千個托位,達到有八千個托位提供的今年工作目標。

容光耀續說,若一六年做到一萬個托位,對比本澳適齡幼童是百分之五十,而國際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成員國平均為百分之三十,當中日本兩成、韓國三成七、香港和台灣則是一成二,「澳門係某程度上面,係唔差於呢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