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呼籲公眾遵守管委會指引

2014-06-25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主要討論因應6.29“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投票日投票時間延長的工作調整安排。

管委會主席宋敏莉(見圖)在接受訪問時強調,根據日前發出的第3/CAECE/2014號指引,投票人及公眾應注意以下事項,違者可被追究刑事責任,當中包括在未經管委會許可,禁止在所有投票站內使用包括傳呼機、對講機和手提電話等電子通信設備;其次是在投票站內及其運作的建築物外一百公尺範圍內,禁止以任何籍口強迫投票人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投票人亦不得以任何籍口透露其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

宋敏莉指出,6.29投票日的各項工作已準備就緒,管委會期望整個選舉工作順利舉行。另外,由於是次選委選舉將採用電子點票方式,點票時間會縮短,如一切順利,在投票結束後五至六個小時後將有初步點算結果。

選委會委員選舉投票權證明書領取期限為6月27日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於2014年6月29日舉行,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6時。

截至6月24日,仍有28個具投票資格的法人未領取投票權證明書,現呼籲相關法人必須最遲於本週五(6月27日)到行政公職局領取投票權證明書,並須最遲至選舉日前一天(6月28日)將投票權證明書發給其投票人。

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已登記合符資格投票人為5448,各界別及界別分組具投票資格的投票人數目為:工商、金融界849名、文化界637名、教育界292名、專業界576名、體育界668名、勞工界916名、社會服務界1510名。

另,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候選人有權在投票站逗留,就選舉工作提出質疑或提出異議、抗議或反抗議,亦可在初步核算過程中,就任何選票的點算或評定提出質疑或異議。此外,已領取候選人證的候選人可於上午8時30分開始進入投票站,以便監察投票站開站前的準備工作。

為識別候選人的身份以便行使有關權利,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備妥候選人證,候選人如有需要,可於本年6月27日下午6時前到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選舉事務接待櫃枱領取。如候選人未能於上述期限前領取候選人證,可於選舉日上午9時投票站開放後到投票站的輔助中心領取。

查詢電話88668866或8987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