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申請若先抽後查 可提早一半時間至明年三月抽籤

2014-07-30

【本報訊】正在諮詢之《經濟房屋法》檢討,建議將先審查後抽籤改為先抽籤後審查。政府說,若有關修訂順利通過,預計一千九百個經屋單位申請抽籤可於明年三月進行,讓時間縮短一半,毋須等待一六年才有中籤結果。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和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昨約見部份傳媒,解釋經屋法諮詢中先行修改之五點建議,回應外界疑問和意見。

諮詢文本建議修改現行先審查後抽籤制度,以儘快使申請者得知申請結果,改為房屋局只先對有關申請作初步審查(提交資料是否合符申請條件和資格),就可分組抽籤,之後再對中籤者做全面審查核實(申請資料真實及準確性)。

張永春表示,今年三月結束的一千九百個多戶型經屋申請共收四萬二千多份申請,按上次處理一萬五千多份的經驗,預計全部審查需要兩年時間,即要到一六年三月才完成工作安排分組抽籤。這批經屋中,有四百四十六個現已建成可入伙。

張永春說,若公眾最終接受新制建議,他們會爭取於十月中將修訂提交立法會,若立法配合到相關工作進度,就可令抽籤時間縮短一半,因四萬二千多個申請之初步審查工作,預計可於明年三月完成,隨即可進行電腦抽籤,確定揀樓次序。

居民一直希望設定上樓期、申請期等,張永春稱,他們了解、關注有關訴求,但在目前供應與需求差距巨大下,政府應實事求是,盡可能增加供應量,而非過早去制定相關期限。

是次檢討另一大建議是訂定分組分配比例,張永春指,現行分組方式是經充分討論後訂定,具其科學性及道理所在,若將之推翻並恢復舊有計分制,需謹慎考慮。對於政府傾向三組比例多少,他稱在維持現制理念下,核心家團比例必然是佔最大份,具體份額如何則要聽意見。

另對何不定服務承諾解決造契慢的問題,張解釋,這只要加快、縮短相關行政程序即可,而且造契會涉及不同條件和限制,硬性定一個時間的確會出現做不到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