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釘牌 政府擬引兩辣招對付違規的士

2014-08-09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及法務局由八月九日至九月二十三日,將展開為期四十五日的《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的諮詢。為更有效打擊的士違規及取證,將引入放蛇制度,建議法律明確賦予治安警察局具的士違法行為的監察及處罰權限,以及在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監督下在的士安裝電子錄音及錄像系統。同時,研究修改的士牌制度,改變過往價高者得的競投方式,又會聽取社會意見,應否設附加費。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若嚴重屢犯者將會釘牌,相信透過以上一糸列工作配合,令的士服務得到改善。 又希望,年底可將文本提交予立法會。

有四十五日諮詢期

去年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進行了二百三十五次聯合行動共同打擊違規的士,發現二百七十九宗違規個案。今年上半年,兩局共採取一百六十六次聯合行動,發現二百九十一宗違規個案,當中有六十五宗拒載、二百一十八宗濫收車資及八宗其他個案。社會亦對的士營運包括拒載、揀客、繞路、議價、釣泥鯭、濫收車資等提出很多意見,故交通事務局及法務局著手起草了《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透過引入新措施,打擊的士違規現象。

建議的士安裝智能管理系統

由於的士違規現象屢禁不止,諮詢文本建議首先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包括引入被動式放蛇,在的士安裝智能管理系統,安裝電子錄音及錄像系統、實時紀錄車輛行駛路線、營運狀態,將行車路線完整紀錄,避免發生繞路的爭拗。以及發的士司機電子工作證,上車拍咭識別司機身份。又明確賦予治安警察局具的士違法行為的監察及處罰權限,加重罰則,按交通諮詢委員會和業界初步溝通,罰則將由目前一千元提升至二千至五千元,若嚴重屢犯者將會釘牌,多管齊下,打擊亂收費司機。同時建議,統一監管設於酒店或私人建築物內的的士候客區,增加對的士司機的培訓。

本澳目前有一千零八十部黑的及一百部黃的,但僅得十多名交通稽查人員,張永春相信,因應治安警加入執法,擴大執法面和效果,又指,放蛇非唯一有效手段,未來希望簡化作證及提出檢控程序,以及上述多項措施輔助,令的士服務得到改善。

錄像錄音也可保障司機

對有意見憂慮的士上的錄音、錄像系統將會泄露乘客私隱,張永春解釋,的士屬公交,非私人空間。他指,交通事務局稍後會向司機發出有關資料的使用指引以及規範資料用途,僅限有關投訴個安案所使用。錄像及錄音系統除可作為證據,亦可保障沒違規的司機。

至於有意見關心到的士附加費問題,他指,目前法律沒有明晰可以收取的士附加費,留待社會討論。若社會意見認同的士可收取附加費,將會列明收費準則。又指,將會按油價、司機工資、通脹、市民承受力等計算的士收費標準,建立制度化和規範化的的士調價制度。

檢討價高者得發牌方式

文本中指出,需要對公開競投、價高者得的的士發牌方式作檢討,避免直接或間接賦予的士牌照以投資功效,考慮發出有年期的公司及個人的士牌,但需要訂定全新、嚴格的營運規範,並對現存的士牌持有者的合法利益及合理訴求作出妥善的回應和處理。亦要對未來的士數量需求作出規劃。

而電召的士服務,文本建議討論電召的士的服務定位及要求,如何透過市場因素,例如訂定合理的電召附加費,或增加電召的士數量及分布區域,從而減少空載路程。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表示,正對宏益電召的士服務作出檢視,料九月下旬將有結果。他指,在過去數月的觀察期間,宏益的純電召服務質和量均有待改善,但沒有發現純電召的士在街上接載街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