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924號
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學社對的士裝監錄系統持開放態度
2014-09-24
【本報訊】政府提出在的士車廂內安裝監錄系統,若然實行,乘客勢將一併受到監察,新澳門學社對此保持開放態度。對於政府針對的士違規、違法行為,有意引入隱藏執法人員身份的調查手段,新澳門學社質疑其成效。
二O一二年,以官委和間選議員為大多數的立法會通過「天眼法例」,從此,保安部門以「確保社會治安及公共秩序,尤其是預防犯罪,以及輔助刑事調查」為名,合法地全天候監控澳門的市民和旅客,當時,新澳門學社的議員投下了贊成票。
現在,特區政府又以「加強打擊的士違法行為」為理由,提出在的士安裝監錄系統。對此,新澳門學社昨日表示:「保持開放態度」,又指出:「在當局無進一步提出相關執行守則細節的前提下,則對其實際執行情況和資料之運用存在一憂慮」。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認為,現時的取態是合適的、理性的。
「我們要聆聽市民、業界的聲音,可能他們願意犧牲個人私隱,以達到違規行為被抑止。」蘇嘉豪表示,關於的士監錄系統,「監督的士」與「保護私隱」之間存在角力,一定要在兩個極端之間取得平衡:不能要求執法部門多巡查、多檢控,卻批評這導致澳門成為警察城市。
新澳門學社成員陳樂琪承認,學社內部對的士監錄系統曾有爭論,最終妥協出現時的取態。「在一年內,一輛的士可能沒有違規行為,卻在三百六十天內,每一位乘客和司機付出私隱,監錄內容如同在赤裸地透露給當局。」陳樂琪表示,監錄應是最後的新手段,而且,若監錄系統長期與政府部門聯繫,學社是一定反對的,應是當局收到檢舉後,才檢視相關的監錄內容。
質疑引入隱藏身份調查成效
對於政府提出「引入隱藏執法人員身份的調查手段」,新澳門學社質疑其成效,建議加入主動偵查,例如,加強於候客區和違規黑點派駐軍裝或便衣警員作隱蔽調查,對疑似長期停車待價而沽或拒載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阻嚇作用。學社也提出,政府應賦予治安警察局聯合執法的權力。當局亦應加重處罰力度,包括提升罰款金額、引入累犯釘牌制度,以及「未繳罰款不予續牌」等。
新澳門學社指出,社會大眾及業界代表普遍認為,的士應該「去投資化」。現時的發牌方式令轉售和炒賣牌照行為活躍,衍生的士租金攀升,而持牌車主與司機的利益無直接掛鉤,乃行業亂象的根源。學社建議,按照新的規章監管制度發出有年期的個人牌照,讓投得牌照個人能以「幾人一車」形式經營,以電子指紋系統辨識司機工作身份,以回應業界「?者有其車」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