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討論非禮成罪

2014-10-13

【本報訊】青年服務機構負責人指出,非禮不是公罪,受害學生的家長又往往不會提訴,就算檢舉,相關部門的交代不足,受害人及其家長長時間不知道執法和司法的進度。大律師則建議,可在將來的法律加入條文,當案件進入調查和司法程度後,受害人可得到社工的輔助。

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昨討論「非禮」成罪。(見圖) 有市民表示,把非禮列為公罪後,受害人便不用花昂貴的律師費提訴,這既有助打擊相關罪行,也可減少受害人不理性面對傷痛的機會。

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行政總監葉永強表示,在學校輔導工作中,協助遭到非禮的學生時遇到困難:由於非禮不是公罪,學生家長往往不會主動提訴。另外,就算報案後,受害人、社工、家長長時間不知道執法和司法的進度,當局的交代實不足夠。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常務理事楊淑賢覺得,本澳的非禮或性騷擾有上升的趨勢,原因很可能是很多婦女出外工作,與其他人的接觸增加。她補充,由於法律上沒有非禮和性騷擾罪,故沒有具體的受害數字。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副局長陳軒志表示,將在二O一五年就非禮罪的法律開展公開諮詢。他指出,本澳沒有非禮的定義,鄰近地區的法律條文也不是採用「非禮」二字。大律師何金明提出,將來立法時,可考慮加入條文,當受害人檢舉罪行後,社工可在過程中給予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