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一號 啟動評定程序

2014-10-16

【本報訊】文化局對渡船街一號A建築物發起啟動評定程序。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馬若龍認為,該建築物有其特色,反映出上世紀初至六十年代社區生活的建築物,文化局長吳衛鳴稱,預計評定程序於明年首季開展,將會有更多建築物都會進行評定。才建議是否列入文物清單。

文化遺產委員會昨舉行記者會,講解有關委員會第四次平常會議情況。代主席、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會上討論了有關渡船街一號A建築物存護問題,文化局聽取了委員會意見,認為渡船街一號A雖然不屬於文物保護區內,但頗有特色,此建築物至上世紀六十年代,仍然是新橋區,高士德馬路一帶常見的類型建築物,反映出昔日區內民間生活的概況,而這類建築物現今所餘無幾,因此文化局對該建築物發起評定程序。

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馬若龍稱,委員會同意啟動有關程序,此程序是會詳細收集有關意見,包括公開諮詢和諮詢文遺會的意見,是次發動起啟動程序,是文遺法生效後的首次,全澳市民都可提出意見,俾能對渡船街一號A有更多好的建議,例如應該將建築物整體融入為地區的一分子。

馬若龍:保留集體回憶

馬若龍又謂,渡船街一號雖非有名氣的建築物,但此類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建築物,其結構設計,外牆裝飾等有其獨特之處,在其他地方亦少見,昔日二、三十年代的建築物,在舊城區很普遍,但八十年代開始被拆卸發展成新樓,現時渡船街一號A此類建築物已少,值得保護,是區內的集體回憶。

吳衛鳴稱,文遺法第十八條中值得保護文物的標準共五項,渡船街一號A至少三項符合,除渡船街一號A外,當局計劃將首批有潛質的建築物,一併建議啟動程序,以決定該些建築物是否列入文物清單,至於那些建築物會是被建議啟動程序,吳衛鳴則表示,文物普查尚未結束,故未能透露,預計評定程序將於明年首季開展,按照文遺法於一年內完成。他又謂:保護文化遺產,官方和民間都有責,政府會透過小組調查一些建築物是否有其文物價值。

吳衛鳴稱可以修復

對於渡船街一號A已被業權者拆去頂層內部及二樓部份,文化局表示要復修並不困難,現時因考慮到建築物及周邊居民安全,將對建築物展開保護工程。至於渡船街一號A業權人對街線圖提出行政上訴,吳衛鳴認為,與文化局對文物保護無衝突,是兩回事,如果建築物最後列入文物清單並作出賠償,文遺法已有規定,可按協議或透過訴裁及司法裁決處理,現時談論是否由政府出資收購是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