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已就桃花崗案判決上訴

2014-10-16

【本報訊】檢察長何超明昨午在二O一四司法年度開幕典禮後表示,檢察官不服初級法院關於桃花崗的判決,已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這是與案件的輔助人同日提出的。被問及民間公投發起人等被移送檢院,會否擔心司法機關成為政治工具?何超明回應,涉及觸犯刑事罪行的案件,檢察院都會處理。

檢院去年立案結案俱升

何超明在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指出,檢察院過去的一個司法年度,刑事立案一萬三千六百九十七宗,較上一個司法年度上升百分之六。結案一萬二千三百二十九宗,起訴案件三千二百零七宗,都較上一個司法年度上升百分之十六。

立案最多的刑事案件,分別是盜竊、加重盜竊、普通傷人、非法移民及相關罪行、不法賭博及高利貸等,其中盜竊罪數量最大,以在公共街道及巴士上扒竊、店舖偷竊等為主。在起訴的案件中最多的是毒品犯罪、普通傷人、與非法移民有關的偽造文件案等。

被起訴人士共四千二百零三人,較上一個司法年度上升百分之十八,其中澳門居民二千一百四十人、內地居民一千四百五十二人,香港及臺灣居民二百二十二人,外籍人士三百八十九人。

不符合檢察院起訴條件而歸檔的刑事案件數量頗大。其中屬未能破案以致嫌犯不明的案件,佔總歸檔數量的百分之三十五,而其餘的四項歸檔原因分別是:儘管已查獲涉嫌人或卷宗已有嫌犯,但證據不足而歸檔;準公罪或私罪被害人不追究;不構成犯罪;其他原因等,上述四項原因共佔百分之六十五。

何超明表示,檢察官是利用自身假期參加國情研修和專業交流培訓。特區政府應該創造更有利的條件,讓司法人員能夠通過有效的再教育培訓不斷得到提升,以適應「一國兩制」未來發展之需要。他也在致辭的起首說:「我同時也要對崔世安先生再次當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表示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