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頒令禁佔領金鐘旺角多路段

2014-10-21

【中新社香港10月20日電】(記者 李啟瑋)繼頒令禁止佔領旺角相關路段後,香港高等法院20日晚上再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阻礙金鐘中信大廈停車場出入口、以及兩個消防緊急出口,也不可以阻礙清除障礙物的行為。

中信大廈位於香港特區政府總部東面,自「佔中」非法集會啟動以來,該大廈附近道路被示威者一直霸佔。中信大廈業主20日晚上入稟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獲得高院批准。

高等法院法官指出,法庭捍衛法治,阻礙逃生出口嚴重影響在中信大廈人士的安全。中信大廈歡迎高等法院發出強制令,令大廈內的公司及商戶營運得到改善。

20日下午,高等法院頒佈在旺角部分地區的臨時禁制令。高院法官潘兆初指,佔領行動對公眾造成滋擾,造成旺角嚴重交通擠塞,影響的士司機生計,認為要平衡大眾及示威者使用道路的權利。

禁制令包括:不可以在馬路樹立障礙物,例如搭棚、帳篷及欄柵等;亦不可以妨礙干擾其他人,包括原告或其代理人移除路上的障礙物。

如果有人違反以上事項,將會被視作藐視法庭,或須負上刑責。禁制令會刊登在報章及張貼于旺角涉事地區,有效期至星期五早上十時。法官希望示威者尊重法庭命令,如不滿應透過法庭理性解決。

然而,在旺角被佔領的區域,有參與「佔中」的人士聲言,不會理會法庭的禁制令,更有留守旺角的人士表示,整個行動一開始已是違法,會繼續留守。

香港高等法院頒令禁佔旺角多個路段

▲【中新社香港10月20日電】香港高等法院20日傍晚六時半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旺角多個路段。法官接受三位申請人的理據,認為目前堵路對公眾造成滋擾,頒下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占據旺角相關街道。

當日入?申請禁制令的包括香港出租車會主席黎海平、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委員譚駿雄,以及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向高等法院申請的禁制令內容包括禁止示威人士繼續佔領旺角亞皆老街、登打士街、通菜街和砵蘭街的交界,並設立任何帳篷、路障及其它建築物堵塞道路。

包括上訴三人在內,近日香港餐飲、零售及運輸業陸續有人入稟法院,向「占領中環」(佔中)非法集會的行動發起人索取賠償。

索賠的香港灣仔食肆老闆宋炎坤20日表示,佔中令其生意損失近20萬元(港幣,下同),日前要求兩名已工作2年的員工包括大廚及經理放無薪假半個月。他在區域法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索償5萬元。另一名陳姓超市負責人同時入稟,兩案押後至12月10日提訊。

當天亦有一名的士司機入稟,控告戴耀廷、陳健民及黃之鋒等人在9月28日煽動群眾堵塞交通,索償22天的損失共12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