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資助計劃助加快淘汰高污染車輛

2014-10-22

【特訊】特區政府正按序執行系列控制機動車輛尾氣排放的政策措施,以改善道路空氣質素,保障居民健康。除了從源頭著手控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澳門,以及正制訂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現有的相關檢測制度外,加快淘汰高污染車輛亦是重要一環,為此,特區政府正參考外地成功經驗和根據本澳現實情況,制訂「淘汰高污染車輛資助計劃」,通過適當資助方式,鼓勵相關車主儘快淘汰高污染車輛,以期短期改善道路空氣質素。

為落實《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大氣污染控制和《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控制車輛的行動計劃,以及配合在用車輛排放標準的出台。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正根據前期諮詢收集到的意見和研究成果,以及參考外地成功經驗和根據本澳現實情況,制訂「淘汰高污染車輛資助計劃」,透過適當資助方式,鼓勵車主儘快淘汰高污染車輛,期望在短期內進一步改善道路空氣質素,保障居民健康;同時,配合建立排放標準等長效車輛尾氣監管制度的出台。

根據前期研究數據,二衝程摩托車及10年或以上老舊柴油車(首次登記日期在2004年12月31日或以前)為本澳較高污染的車輛,基於車型特性,採取淘汰方式是較可取及快捷的減排方法。現時二衝程摩托車數目約佔總車輛數目的5%,但碳氫化合物(HC)的排放約佔總車輛排放的22%;另外,10年或以上老舊柴油車數目約佔總車輛數目的1%,但微細粒子(PM2.5)的排放約佔總車輛排放的40%。因此,如儘快淘汰有關車輛,短期內對道路空氣質素將有明顯改善效果。據估計,若以上50%的高污染車輛(約佔總車輛數目的3%)被淘汰,將可分別減少總體車輛排放之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微細粒子(PM2.5),約6%至20%。隨著參與淘汰計劃的車輛越多,減排成效將越高,對整體空氣質素改善及保障居民健康越有幫助。

目前環境保護局已聯同交通事務局根據前期諮詢收集到的意見和顧問研究,以及參考外地成功經驗和根據本澳現實情況,制訂有關資助計劃的建議方案,方案建議淘汰的車輛為二衝程摩托車及車齡約10年或以上老舊柴油車(首次登記日期在2004年12月31日或以前)。考慮到善用公帑及公平原則,參與資助計劃的車主必須為合資格車輛之登記車主,而該車輛須為本澳有效註冊之車輛。同時,該車輛須已繳納本澳有效的車輛使用牌照稅。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確保資助計劃的操作性和參與度,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於本年9月已舉行了四場意見收集會,對象包括環境諮詢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車商及車輛運輸業界、社會團體及環保團體的代表,收集對資助計劃的意見和建議。環境保護局和交通事務局將會儘快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和分析,制訂最終建議方案。

最後,除「淘汰高污染車輛資助計劃」外,特區政府亦正進行其他系列工作。繼2012年公佈了進口新汽車的尾氣排放標準、推出稅務優惠鼓勵有需要購車人士優先選擇購買環保車,2013年初亦已完成制訂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之諮詢工作,有關措施屬長遠控制措施之一;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正對上述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分析,並完成了補充性研究,爭取於 2014年完成法規草案。另外,目前亦正研究制訂引入及推廣環保車輛的短、中、長期政策;持續檢討優化相關進口車輛排放標準及法規等。並會透過宣傳教育,倡導低排放出行模式,實踐綠色出行等,以便全面和系統地改善道路空氣質素和保障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