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倡放寬定義抗新型毒品

2014-10-27

【本報訊】政府正檢討《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簡稱禁毒法)執行五年的成效。檢察院院長何超明(見圖)透露,院方初步意見提調升毒品量較大的刑罰幅度外,也冀放寛毒品定義,以便打擊混合劑類新型毒品。

何超明昨表示,檢察院一向重視禁毒和毒品犯罪問題,政府檢討禁毒法已有文本初稿,內容主要是對現行規範毒品範圍有否更新,以及刑法爭議問題,如需否調整相關法律的刑罰幅度等。

至於檢院意見,何超明稱,目前只有初步討論,他們總取態是有一部份需要提高刑幅,如涉及教唆犯罪、毒品量較大的,以及修改毒品淨重量的問題,把附屬物重量計入等。

何超明指,現時檢獲許多新毒品都是混合劑,如咖啡粉、茶葉粉等,與過去冰毒這類單純毒品有別,若再採用一般計毒品淨重量是不合宜,故建議考慮適當放寛這方面定義,不一定要計毒品純重量,以便有更好法律武器去制裁這方面的毒品犯罪。

何超明強調,現時毒品犯罪以販毒為主,本澳作為旅客多、開放的城市,通常一些新面世毒品會很快流入澳門,故政府要特別注意,適時檢討法律,以便有法可依、及時進行打擊。他個人認為法律三年檢討一次較適宜。

對強制戒毒、校園驗毒方面,何超明則謂,大家是有意見分歧,推行與否需要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