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慎防誤購含大麻食品

2018-11-06

【本報訊】近日加拿大政府已將大麻合法化,食品生產商人可能將「THC」混入產品,司警提醒市民,如攜帶內含「THC」的食品返本澳即構成毒品犯罪。

「THC」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質,即是合成大麻素 (Cannabinoids),屬於受本澳法律管制的違禁品。司警提醒,若食品含有「THC」,消費者有可能無意中吸食了大麻,若攜帶含有「THC」的食品返澳,即構成毒品犯罪,市民應高度留意。

司警表示,近日透過與內地警方合作,在內地成功截獲了一件以快遞方式郵寄「THC」的郵包,案中內地警方成功拘捕涉案人。因此司警表示,有跡象顯示透過郵寄代購或網購毒品是一個新趨勢。

根據第10/2016號法律修改第 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涉及一般販賣(第八條)之刑罰是處以五至十五年徒刑。涉及吸食(第十四條)之刑罰最高可被判一年徒刑。司警呼籲市民,網購海外食品要小心,購買時看清楚食品包裝標示,以免誤購毒品墮入法網;倘在本澳發現有上述食品出現,請立即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