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涉賣冒牌電鑽

2014-11-06

【本報訊】海關接獲市民舉報,稱日前於北區某五金舖購買一部「BOSCH」品牌電鑽,後發覺該電鑽外觀和功能均與正品存在差異,懷疑該電鑽為冒牌貨。海關接報調查後,突擊搜查多間相關店舖及貨倉,合共帶走四男子及一批涉嫌冒牌電鑽調查,經調查後,兩名負責人被落案起訴,移送檢察院偵辦。

前日下午,海關知識産權廳偵查人員在品牌權利人的配合下,對北區和中區共六個地點進行突擊搜查,在北區被舉報店舖搜出涉嫌冒牌貨,稍後再到供應商的兩間店舖及一貨倉查獲一批冒牌電鑽。三舖一倉合共查獲五十二部冒牌電鑽。上述物品經核實,其品牌已在經濟局註冊登記,經品牌權利人代表鑑定,該批物品皆為假冒貨品。

被落案起訴店舖的兩負責人,分別姓吳及姓林,均五十餘歲,本地居民。供貨嫌犯稱該批冒牌電鑽均購自外地,入貨價每部澳門幣一百至四百多元不等,出售價則每部由五百元至一千二百元不等。而正貨「BOSCH」電鑽來貨價約為每部澳門幣二千多元,零價約為二千七百元。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兩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