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領養老金精算結果應為72% 政府維持百分比不變

2014-11-07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昨公布其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的《提前獲發養老金制度探討》精算報告,報告以日本、美國、加拿大三個讓居民提早領取養老金的國家作比較,報告指出,在基於更合理的精算假設下得出的提前獲發養老金百分比,以六十歲為例,應為百分之七十二,低於現行制度下的百分之七十五。社保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不論是現有的年齡百分比或精算百分比,都是基於平均數據進行推算,但政府會維持現有比率。又指,有居民認為提前領取在調升養老金後而有所損失,他認為,領取人忘記了計算生存率。認為領取人應按自身的經濟、健康等狀況考慮是否提前領取養老金。政府亦會考慮鼓勵措施,鼓勵合資格領取人年屆六十五才領取。為領社會保障基金更穩定及可持續發展,認為有需要建立恆常的調升機制,而社保稍後亦會就調升養老金供款建議。

政府由二零零八年考慮當時金融海嘯引發的社會狀況,於該年九月起,讓合資格社保領取人可提前於六十歲領取養老金,為全面檢視養老金發放制度的正確性、公平性及合宜性,社保基金去年委託韜睿惠悅香港有限公司(Towers Watson)進行提前獲發養老金專項制度探討報告,回應社會疑慮。

綜合計算低於現行百分七十五

精算報告參考其他實施類似制度且允許提前獲發養老金的國家或地區的經驗,包括日本、美國、加拿大國家作比較,一般提前五年領取養老金的百分比約為百分之七十,而澳門是百分之七十五。顧問公司利用精算等值的概念,基於養老金的未來調升、金錢的時間價值及生存機率等來計算,計算出的提前獲發養老金百分比,指在基於更合理的精算假設下得出的提前獲發養老金百分比,以六十歲為例,應為百分之七十二,低於現行制度下的百分之七十五。認為現階段為顧及現正領取養老金人士的利益及維護制度的穩定性,建議維持現行較優越的百分比及有關計算方式。

公平做法應下調

報告又指出,由於涉及福利調升、通脹及死亡風險等不定因素,使用上述精算假設計算出相同的「總福利現值」,比單計算出相同的「總福利金額」更符合公平原則,可同時顧及在同一時期不同年齡申領養老金受益人,及不同年代申領養老金受益人的權利,即同時達到橫向及縱向公平性。因此,在計算提前獲發養老金時,較公平的方式理應是下調百分比,而非進一步提高。

繼續制度穩定性決不變原來百分比

葉炳權表示,政府認同計算「總福利現值」的方式較能體現公平性。現階段在充份參考精算報告意見,並結合本澳社會和養老金受益人對現時計算方式普遍認同及接受的實際狀況後,認為維持原來的百分比,既可維護制度的穩定性,同時避免對市民造成混淆,是更可行且更有利於公眾的做法。又表示,不論是現有的年齡百分比或精算百分比,都是基於平均數據進行推算,當經濟及社會環境、政府財政收入、通脹、貼現率、個人壽命、養老金的金額、升幅及密度等參數出現變化時,都會影響計算結果,使其與平均值有所差異,故不能以目前一刻的現狀去計算及比較,不同個案的計算結果亦一定會存在差異,亦不適宜比較。

現有四萬二千七百人提前領養老金

目前約有七萬五千多人領取養老金,其中約四萬二千七百人為提前於六十五歲前領取,佔總人數百分之五十七,在提早領取者中,有四成多是仍在工作中。提早領取人數每年約有六千人,社會保障基金每月養老金支出約為一點二億澳門元,每年約為二十四億元。

對有長者認為,提前領取在調升養老金後而有所損失,他指出,領取人忘記了計算生存機率,即沒有人預知能夠領取的年期。社保基金行政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則認為,部份領取人士對該制定並不了解,只針對絕對領取值作計算,遺漏了計算生存機率。意思即是,早領取能賺取生在機率。

葉炳權補充,以二零零八年九月開始提早於六十歲領取養老金計,至今該受益人共領取了十三萬六千元,若由六十五歲開計領取計,至今只領取五萬三千元,壽命各人有一定差異,六十五歲才領取的受益人亦需承擔六十至六十五歲期間死亡的風險,市民需要就此作出理解。由於社會狀況、經濟等與二零零八年時推出提早領取的狀況已不同,認為領取人應按自身的經濟、健康、家庭等狀況考慮是否提前領取養老金,政府亦會考慮鼓勵措施,鼓勵合資格領取人年屆六十五歲才領取。

他重申,社會保障制度是遵循普遍性、可持續性、供款支持及不可放棄等原則來實施,最終目的是可以持續為整體澳門居民提供基本的養老保障。對於顧問公司建議,政府未來必須為養老金的發放設置綜合調整機制,引入多元參數,除通脹率及貼現率外,尚可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實務經驗,設置包括報告提及的精算假設以外的指數化指標,例如供款、給付及結餘等水平,同時釐清政府的承擔角色及定位,以建立一個符合足夠性,可負擔性、穩健性及可持續原則的社會保障制度可調整機制等,尤其指出,有需要建立恆常的調升機制,稍後亦會就調升養老金供款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