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委會收集領取門禁卡者的資料

2017-05-17

問:大廈的管理委員會向業主重新派發大廈門禁卡時,除要求業主或獲授權人士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管理費單及提供電話號碼外,並需於簿冊上登記業主或獲授權人士的身份證號碼,有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處理原則?

答:大廈管理委員會為確保只有業主或獲授權人士領取門禁卡而收集領取人的身份資料,有關目的合法、特定及正當,且考慮到不排除會出現相同姓名的領取人,故為核實領取人身份而收集身份證號碼與識別領取人身份之目的相符,不足以證明有關行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個人資料處理原則。然而,為更好地保護個人資料,建議管理委員會審視登記身份證號碼的必要性,儘量收集對當事人影響較少的資料或採取其他替代措施。

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2871 5666。)

個人資料好重要 保護意識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