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半車輛未納行車稅

2015-03-02

【特訊】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中,至2月底,仍有6成半超過15萬台車輛尚未繳納相關稅費。交通事務局呼籲車主儘早繳納,以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繳交,造成擠迫,或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罰款;同時提醒車主,在繳納行車稅前,必須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否則不能辦理相關手續。

2015年度共有233677台車輛,包括110095台汽車、123201台電單車及381台工業機器車,須按照《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規定繳納行車稅。為方便車主繳納稅款,交通事務局提供140多個繳費渠道,車主除可於3月31日前,携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間銀行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外,亦可於3月18日晚上11時前,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辦理繳費手續。

提供140多個繳費渠道

根據統計,截至2月26日,有80865台車輛已繳納行車稅,佔整體34.61%,餘下65.39%,即152812台車輛尚未繳納。交通事務局再次呼籲車主,儘早為車輛繳納行車稅,避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繳交造成擠迫,或因延誤繳交而被徵收過期利息和罰款。

專區設櫃位收違例罰款

此外,局方提醒車主,在繳納行車稅前,應先了解車輛有否違反《道路交通法》並接獲罰款通知;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車輛須繳清有關交通違例罰款才能辦理新一年的行車稅繳納手續。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稅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廳3月份,分別在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三個服務專區加設繳付罰款的櫃位,為尚未清繳屬指定的輕微違反及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者,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