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328號
2015年03月28日
星期六
政制發展須遵人大常委決定
2015-03-28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現行兩個選舉法於二零一二年在全國人大常委決定及在社會共識下作出修定,需要一定時間運行,現階段應在現有基礎上及找出未來方向。
今年行政法務範疇中對政制發展藍圖作出了以下闡述﹕
「特區政府堅持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政制發展的有關決定,繼續循序漸進地推進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將總結兩個選舉管理委員會所提交的報告,認真檢討選舉程序中遇到的問題,並在兩個報告的基礎上,完善相關的選舉法,尤其是加強間選的競爭性和改善選舉的公正性,以達致提升選舉素質的目的。」
議員吳國昌批評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中,對本澳政制發展藍圖著墨不足,亦難以反映市民對政制發展的意見;包括並不了解有多少市民對普選行政長官的訴求、對立法會推行全面直選或直選議席過半的訴求。認為政制發展不穩定,難令社會穩定。
陳海帆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修改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符合澳門實際情況,澳門政制發展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堅持人大常委會提到四個有利於本澳的原則,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對澳門特區的長治久安非常重要。今年政制工作將為進一步鞏固二零一二年政治體制發展成果,總結兩個選管會提交的報告,認真檢討現時選舉法存在問題,尤其加強間選競爭性,改善選舉公正性,提升選舉素質和培育健康選舉文化。又指,選舉制度剛在二零一二年修定,需要穩定和鞏固期,在現行基礎上找出未來發展的方向。
另議員區錦新及吳國昌均指,市政機構應由直選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