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不具期限合同望能更保障優秀公務員

2015-06-05

【特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考慮引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希望讓資深及優秀的公務員的職業生涯更有保障,對特區政府更有歸屬感。

陳海帆在列席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會議後表示,在《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中,考慮引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在特區政府服務了一定年期、且表現優秀的公務員可以轉入有關合同制度,希望他們的職業生涯得到更多保障,從而亦對特區政府更添歸屬感。

她表示,倘若轉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的公務員在沒有合理理由下遭解除合同,政府須依循相關賠償制度作出賠償。就此,政府參照了《勞動關係法》的部分制度,訂定雙重限制保障公務員,而公務員原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現時的退休制度、公積金制度等不會因為新的合同制度而有任何變化,所享有的權利亦不會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