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閒置地失信於民

2015-07-04

【本報訊】昨日有四名議員在立法會議程發言中提及政府「放生」閒置土地。

直選議員區錦新指出,立法會第 1/IV/2011 號報告書的第 8.4 項,清楚記錄了當年政府提供的關於四十八幅可歸責於發展商的閒置土地資料,其中十二幅位於澳門半島,三十六幅位於離島。

然而,現在政府公佈的,卻是十四幅在澳門半島,三十四幅在離島。區錦新稱:「連當時唯一透露的數字資料都與現在的對不上,偷龍轉鳯也不應如此草率吧!」

早在二O一一年,政府整理出一百一十三幅未如期完成發展的土地。日前,社會高度質疑政府「放生」十六幅閒置地,行政長官崔世安批示廉署調查十六幅地。

吳國昌:廉署應調查百一幅閒置地

直選議員吳國昌提出,行政長官應當促請廉政當局介入調查:由當初界定出一百一十三幅不依期發展的閒置土地在公眾不知情下逐步演變至今,當中是否存在各種利益輸送、不公平或行政嚴重失當而未追究責任的情況?

梁榮仔:恐成管治危機

直選議員梁榮仔表示,相關事件已令社會完全失去對政府的信任,造成管治的危機,而以陽光自稱的特區政府,如今更是名譽掃地。為了挽回市民的信任,加強社會監督,政府更應公佈所有一百一十三幅閒置土地的詳細資料。

早前,政府聲稱,「放生」十六幅閒置地的原因,是政府部門行政程序遲緩,未能與發展商作出配合。例如:當局長期不回覆承批商;政府沒有或拖延發出規劃條件圖等。

間選議員李靜儀提出,所謂行政程序遲緩到底是否未如期發展的主因?還是發展商才是拖延發展的最大責任人?而即使確實存在行政部門沒有及時回覆的問題,當中或存在行政失當、或有人失職,甚至是程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