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704號
2015年07月04日
星期六
政府低調決定? 部份澳大遺址改無償租借城大
2015-07-04
【本報訊】去年私立的城市大學獲政府以「有償租借」方式分得澳門大學遷橫琴遺留下來的氹仔校址核心區等八幢大樓近三萬八千平方米面積,但財政局日前爆事實並非如此,政府只會收取佔面積約八分一的宿舍大樓租金,其餘為「無償借」,每月實少收過百萬元租金。
財局深夜轉軚發稿踢爆
前日(二日)在新任財政局正副局長就職儀式上,有傳媒問及有關去年底還在計算中、城大租用澳大遺址設施具體租金,新財政局局長容光高當時回應已計算好金額,但一時記不起,建議傳媒向高教辦查詢。
不過,財政局不知何故改變初衷,當晚十一時忽發出新聞稿回覆:「據高教辦通知,考慮到政府一貫重視本澳高等教育事業發展,以及為落實『教育興澳』方針,澳大教學樓部分為政府無償借予城大使用,而宿舍部分則收取每平方米三十四點五元之租金,宿舍面積為四千七百三十二平方米,故每月租金為十六萬三千元。」
譚司:免租城大利高質人才培養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被問到有關租借問題時表示,政府很重視本澳高等教育事業整體發展,積極支持私立大學提升教育素質,重申有關舉措是經深入研究,有機制監管涉及對本澳高校的資源投入,並透露高教辦將與城大簽訂協議,要求該校須在五年?達到各種績效指標。
譚俊榮不諱言,公、私立大學都關係本澳公眾利益和教育發展,城大的發展會有利於澳門高素質人才的培養、配合社會發展需求,而且政府在這方面又有很多先例,如資助科大興建學生生活設施、資助聖大建青洲校園,並在離島醫療綜合體預留空間建鏡湖護理學院新校舍等。
高教辦未解釋免租原因
至晚上高教辦終發稿說明,指城大會以有償方式租借澳大舊址的宿舍,而相關租金則由財政局協助訂定,而城大亦須在五年內達到主要績效指標,以作為借用教學樓等其餘設施之條件。但始終未有交代清楚說好的「有償租借」為何變成只「有償」一幢,七幢「無償」。
高教辦說,政府將與該校簽訂有關協議,校方須不斷提升教學素質及優化辦學條件,以達至所訂定的績效指標,當中指標涵蓋範圍包括教學、學術和行政管理、課程及設施等方面,包括在未來五年增聘約一倍全職及等同全職的教學人員,增加開發表或公開宣讀論文的次數,倍數增加紙本書資源數量,增設大學及各學院科研設施,擴充學生宿舍,建置無障礙校園環境等,惟均未有提供具體數字。
月租一百三十萬變十六萬
政府去年在社會文化司司長同意、特首批准下依法向城大分配予澳大遺址整個核心區,包括行政樓等八幢大樓,總面積達三萬七千六百四十四平方米,但當時表明的是「有償租借」相關校舍設施,同時為更有效協助城大發展,要求對方需在指定年期內達成一些績效指標。
若以每平方米三十四點五元之租金計,八大樓租金應為一百二十九萬八千七百一十八元,現在只「有償租借」當中的第一宿舍大樓,變相每月為城大節省、政府少收逾一百一十三萬多元,五年則近七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