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721號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涉賄選組別罪成無礙候選人當選 陳司:檢討修法看能否避免
2015-07-21
【本報訊】涉及賄選的參與組別,其當選人可繼續擔任議員。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將會看看法律的修訂能否避免這情況。她指出,政府將按上屆選管會的報告修訂法律,不過,該報告是內部文件,暫未決定公開。
二O一三年立法會選舉第十三組「民聯協進會」涉嫌捲入賄選案。上星期,初級法院裁定,民眾建澳聯盟的男文員及另一名女被告罪名成立。但是,該組取得的三個議席不受判決影響。
望年內有初步方案
對於賄選罪成後,當選人仍可繼續擔任議員,政府有何看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說:「我們看看法律的修訂能否避免這種情況。」她也指出,將與廉政公署檢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相關諮詢將在今年內進行,也希望在今年底得出初步方案,並在下屆選舉 (二O一七年) 前完成修訂。
每屆選舉結束後,選舉管理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總結報告,並對有關活動提出改善建議。政府會否公開上述報告?陳海帆稱:「公職局會分析報告,之後,循分析結果修改『選舉法』。在作出調整時,我們會說明依據。」
記者提出:是否政府決定市民可以知道甚麼?為何不公開整份報告,讓市民決定應該修訂甚麼?陳海帆說:「那暫時是一個內部文件,我們未有 (公佈的) 決定。」在傳媒追問及質疑下,她答:「多謝你們的意見,我們回去再考慮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