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年內交立會 國際司法互助法案

2015-07-21

【本報訊】本澳現與內地、香港商談「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按照國際慣例,移交犯人不包括政治犯和死刑犯。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三地曾商討相關原則,由於現未定稿,暫時不能公佈。她也指出,三地的刑事司法互助原則,不會與國際的完全相同。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正在加緊制訂「區際刑事司法互助」的法律,現已有一個大致的文本,還要在細節上調整。因為,這是涉及澳門、香港、內地的司法互助關係,所以,需要較深入的、較慎重的研究。她希望,盡力在今年內把法案提交立法會。

陳海帆指出,現正同步與香港、內地商談「刑事司法互助協議」,進展相當良好。期待在今年達成共識後,盡快簽署文本。將來會否移交政治犯或可能被內地處以死刑的罪犯?陳海帆表示,這些都是現正商討的原則。並說:「因為是雙方的協商,仍未到最後的定稿,暫不方便公佈。」

按照國際慣例,移交犯人不包括政治犯和死刑犯。不過,陳海帆在記者追問下坦言:「在國際刑事司法協助內有很多原則。在區際方面,我們主要是在一國兩制的環境、原則下訂定協議。所以,我們與國際的司法協助不會完全相同。因為,我們確保是一國之下,然後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