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就中國—東盟合作 提10項新建議和「南海和平穩定三倡議」

2015-08-06

【中新社吉隆坡8月5日電】(記者 趙勝玉)中國外交部長王毅5日在吉隆坡出席中國—東盟(10+1)外長會時表示,在打造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推進中國-東盟「2+7」合作框架同時,中方願就進一步深化中國-東盟合作提出十項新建議:

一是設計好明年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紀念活動,將2016年定為「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年」。

二是完成制訂《落實中國-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行動計劃(2016-2020)》,突出時代感、包容性和前瞻性並開拓新的合作領域。

三是設立工作組探討商簽「中國-東盟國家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將雙方友好關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使雙方民眾對中國-東盟關係抱有更加積極和樂觀的預期。

四是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打造中國與東盟各國經濟互補發展、共同振興的重要引擎。中方願在自願、平等、互利基礎上,根據東盟國家不同需求開展產能合作,對接各國發展戰略,實現互利共贏。

五是深入推進互聯互通。中方願與東盟探討制訂《中國-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同東盟的相應規劃對接。以大項目為基礎,繼續大力投入互聯互通建設,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六是辦好今年「中國-東盟海洋合作年」,營造海上合作新亮點。

七是共同促進次區域發展,啟動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並與「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等機制相互促進和補充,幫助東盟縮小內部發展差距,更好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

八是盡快簽署《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中方對率先簽署議定書持積極態度。

九是加強防務安全合作,中方歡迎東盟十國防長和東盟秘書長10月中旬出席首次在中國舉行的中國-東盟防長非正式會晤。

十是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妥處爭議、維護和平、促進合作、實現共贏。

王毅還提出「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三點倡議」。

首先是南海地區國家承諾全面有效完整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加快「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積極探討「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

其次是域外國家承諾支持地區國家上述努力,不採取導致地區局勢緊張和複雜化的行動。

第三是各國承諾依據國際法行使和維護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