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促檢討停車場月票制度

2015-08-07

【本報訊】行政會委員、直選議員陳明金 (見圖) 昨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表示,本澳汽車超過十一萬架,本澳卻僅有一點四萬個公共停車場車位,扣除四千五百多個月票位,不計政府留用車位,汽車與公共停車場車位是一百比八點六八。

陳明金表示,超過三成的公共停車場車位,被極少數人享用,為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時彰顯公平原則,呼籲政府有關部門盡快修改《公共泊車服務規章》,檢討月票制度的不足。他說:「政府總不能夠為了照顧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大多數居民的利益。」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月票雖然可以續期,但並非必須永久續期,更不得轉讓,所謂的月票『終身制』,只是一廂情願,並無法理依據。」陳明金認為,澳門泊車位的租金、售價高企,「半買半送」的公共停車場月票制度,早已脫離現實。

陳明金稱:「『終身制』的月票加租、『只退不補』、月票位『彈性泊車』等等,都不能夠解決實質問題,如果當局對落後於社會需求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以及月票制度,不及時從根本上修改並彌補不足,斬腳趾避沙蟲,就等於變相選擇性執法,繼續製造社會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