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807號
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取消終止合約賠償上限 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通過十一月生效
2015-08-07
【本報訊】立法會通過《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惟就沒合理理由終止不具期限行政任用合約之賠償上限(最高以三百薪俸點計算、最高賠償金額為薪俸十二倍)則不被通過,變成有關賠償不設限。法案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立法會昨細則性討論審議《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政府早前接納二常會意見,對法案進一步修訂,當中主要對原建議合同制之年期不超兩年,再增設一定條件下可轉為三年以及不具期限,並因應增設對不具期限合同之終止賠償等條文。
不過,這參照《勞動關係法》而設賠償上限的條文則在大會審議上掀起爭議。議員鄭安庭稱,能超出相關上限的公務員應該是團隊精英,其付出與在上限以下的是有差異,故設限實不利激勵公務員士氣。
勞工界議員更紛紛批評做法不合理。關翠杏指出,勞工法的限制本來也就是不合理的,不應照搬過來,造成更壞的影響,質疑是否要為那一小撮人設限。惟她一度誤以為若條文不過則連賠償也沒有。另連來自商界議員梁安琪也開腔力撐不應設上限。
最終,涉及的第十三條第五、六款在獨立表決時未能過半數贊成通過。廿五名出席表決議員中,除勞工界的林香生、關翠杏和李靜儀反對外,不時會投反對票的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梁榮仔,還有何潤生、黃潔貞、崔世平、梁安琪,甚至是張立群也反對,與十二票贊成打成平手,而鄭安庭則棄權。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會後表示,相關條文是在吸納委員會意見後設置,是考慮希望能與其他工作制度的平衡,以及政府日後財政支出問題。現不被通過,也不會對政府執行該法並沒有太大的影響,而且這屬立法會取態,她們沒甚麼特別態度想表示。
陳海帆說,去年中止合約的公務員只有四宗,原因也不全是政府單方面結束,故可以相信日後這類個案不會很多,而且目前各政府部門人力資源都較為緊絀,相信都會善用好人手。
現時政府公務員團隊中約有一萬三千多名合約制,當中八千多人在該法實施後可以轉到不具期限之合約,若設賠償上限,則當中近五成人未達上限。
法案其他條文議員有意見的不多,除高天賜外,他每條條文都有意見,終在法案還未審議表決到一半就已用光半小時的發言時間,被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醒,著他「聽日再講」,高更笑言要向其他議員借時間繼續問。議案其他條文皆獲大比數通過,高與其伙伴梁榮仔則全數投下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