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希指通訊截取法律所賦當局新權力

國際上備受爭議

2018-11-08

保安範疇的官員向傳媒介紹《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諮詢內容。(資料圖片)

【本報訊】政府在九月推出《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後,在英國修讀人權法碩士課程的新澳門學社顧問周庭希進行了研究,發表評論。至今的主要總結是,本澳諮詢文本建議的新權力,很多都在國際上備受爭議的。雖然,諮詢文本引用大量例子,但是,當局沒有提及外地對那些權力的司法爭拗。

諮詢文本建議,法官可以命令嫌疑人解鎖電話,若不服從,便觸犯加重違令罪。周庭希指出,這項權力在國際是具爭議的,因為,這是損害嫌疑人的「沉默權」。全球大部份國家的法律都沒有授予法官這項權力,只有二十多個國家的法律訂出這類規定,葡國也沒有相關規定。

諮詢文本亦引用葡國的法律建議,電信營運者、網絡通訊服務提供者需要保存用戶的通訊記錄。周庭希表示,歐洲法院具權威地清晰指出,這類規定侵犯基本人權,已經裁定失效。不過,有些歐洲國家仍然保留相關規定。縱使如此,仍可見到這類權力絕非如當局所言沒有問題、沒有爭議。

在諮詢期中,很多意見認為將來要公開通訊截取的數據。周庭希表示,本澳是大陸法系的地區。在大陸法系傳統中,德國是很重要的,葡國的法治也深受德國影響。在發展的歷程上,澳門的法制可說與德國、葡國是在一線上,是同一套系統、同一套概念。

德國被視為大陸法系的「老大哥」,其《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B 規定司法機關每年公佈已批准截取通訊命令的資料。對於新澳門學社要求法律規定本澳終審法院將來公布許可執法部門通訊截取的數字,周庭希認為,這訴求已經相當保守,非常務實、可行。

「若將來的法律沒有清晰要求法院公布許可執法部門通訊截取的數字,不應該向執法部門增加具爭議的新權力。」周庭希強調,若政府拒絕增加透明度,可以肯定對方非常抗拒、敵視公民基本的監察。甚至,公眾可以懷疑政府制定通訊截取的背後真正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