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規定公布截取通訊數據

學社:不排除發起社會行動

2018-11-08

新澳門學社:若通訊截取的法案不加入公佈相關數字的規定,不排除發起社會行動。

【本報訊】《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將在明日 (十一月九日) 結束。(https://goo.gl/ZrM3HZ) 新澳門學社昨日舉行記者會提出,將出台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須規定終審法院定期公布澳門各級法院許可作出的通訊截取的命令數目。

學社認為,在公眾諮詢期內,當局對於坊間提出的「增加將來行使相關權力透明度」的訴求「耍手擰頭」,並反覆援引諸如「大陸法系傳統」和「普通法系傳統的特殊性」等概念來反駁關於公眾監督機制的訴求。然而,參照德國的法律,向公眾公開獲許可的通訊截取數量,與大陸法系傳統並不矛盾。

學社促請當局不要選擇性無限放大對刑事訴訟當中「司法保密」原則的解釋。並表示,一直以來,權限當局公布已開立卷宗的數量,以及公開嫌犯身份的情況屢見不鮮。公開這些正進行偵查的卷宗的數字,過去絕不會被視為違反「司法保密」,公開通訊截取命令的數字亦應如是。

司法警察局的新聞稿曾提及,單純公開警方進行截取通訊的數字和法官拒絕批准兩方面的數據,在實際中並不具備任何能夠實現監督的功能。對此,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公眾無需當局教導他們使用哪些資料去監督公權力的運用。更重要的是,當局自身應扭轉對於公眾監督的不友善態度。

蘇嘉豪指出,保安司陸續推出多個法案或諮詢文本,都極具爭議,值得商榷,甚至可被視為抵觸公民權利。它們都有一個共通點:當局權力的膨脹,公民監察制度卻沒有強化。由此,公權力將有可能越來越深度介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侵害也隨之越來越大。他希望,市民不要拱手相讓自己的權利。

蘇嘉豪表示,在過去四十五天的諮詢期間,其中一個凝聚出來的主流意見應是公布截取通訊的數據。期望政府把相關訴求如實草擬到法案之內,否則,社會將來如何反彈,是現在沒有人預想到的。他表明,若法案沒有公布數據的規定,不只在立法會投下反對票,也喚起市民的反對,不排除發起社會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