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401號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政府擬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 收集市民對公共部門服務意見
2016-04-01
【本報訊】在昨午的立法會口頭質詢中,直選議員宋碧琪表示,早前,審計署指出,多個公共部門在涉及的八十一個項目、一億二千七百八十多萬元公帑的有關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等外判服務,存在不依法施政問題,包括:對法律規範的理解有偏差;濫用特殊做法、迴避正常程序等。
審計走過場∙官員無需問責
宋碧琪問:政府已承認錯誤,但是,有甚麼官員負上了責任?承擔了甚麼責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只表示,監督機構提出的問題,十分值得深思,並要立即實質改善。相信其他司長都會立即責成轄下部門糾正。將來在制度構建和人員培訓方面多下功夫,從而令依法施政得以落實。
陳海帆也提出,未來,特區政府將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收集公眾對公共部門服務的意見。現時,已委託學術機構完成有關第三方評價機制的構建,並於本年年中,由學術機構開展首階段對所有公共部門的評審工作,收集市民大眾對特區政府公共服務及各部門的主觀評價,作為績效評審的參考資訊。
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政府再花公帑外判學術機構構建第三方評價機制,有待觀察這次外判績效。他續說:「比較諷刺。是有問責制度,具體沒有 (官員) 問責。」直選議員麥瑞權問:「政府有何政策鼓勵官員積極依法辦事呢?」陳海帆回應,會按不同層次的責任處理官員犯錯,必然追究涉違法違紀。若不至違紀違法,首先要求對方改善,問責是最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