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研究陸客團分時分區分流 明年起大客車設安全窗

2016-08-05

【香港中通社8月4日電】台北消息:針對日前發生陸客團火燒車事故,台灣“行政院”院長林全4日指示交通部門,輔導旅行業者設計陸客團旅遊產品採分時、分區及分流方式,並規範合理團費。台交通部長賀陳旦當天表示,中長期可執行措施方面,包括明年起大客車要設置活動式安全窗。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交通部門4日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遊覽車安全之策進作為”報告。林全稱,這次火燒車事故反映台灣旅遊業整體生態存在的潛在問題,交通部門要透過分時、分流及分區域等方式,鼓勵兩岸業者開發深度精緻的旅遊行程,進而確保旅遊安全及品質。

賀陳旦在記者會上指,陸客雖然有自由行,但仍大量集中在單一產品,如8天7夜環島,相當程度上仰賴1輛車或1名司機服務,不僅行程太趕,造成司機過於勞累,對於台灣景點、民眾接觸機會也很少,變成走馬看花。

他說,採取分時、分流、分區方式,能有更好的機場利用,並讓陸客更深入台灣有特色的地區,由於涉及旅程規劃、團費及旅行業者配合,牽涉較廣,交通部門將在未來兩個月內輔導業者發展這類產品。

對於遊覽車安全,交通部門提出目前立即可執行、短期可執行及中長期可執行措施。在立即可執行部分,包括加強聯稽路檢、防制酒駕、鼓勵優先租用評鑑優良業者遊覽車、要求旅行團實施逃生演練,以及強化重大事件發生的通報機制等。

短期可執行部分要在3個月內做到,包括8月底前揭露表現不佳遊覽車業者名單,用市場機制使不佳業者有所警惕。此外,10月底後,所有營業大客車定檢均應附保養紀錄;車輛審驗後再抽驗複查的比率,1年內將由10%增至25%。

賀陳旦表示,有關中長期可執行的措施,包括明年1月1日起,大客車要設置活動式安全窗、檢討駕駛駕車時間規定、完成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建置、研議修法強制加裝智能車載系統,以及輔導大客車車體廠提升打造品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