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歡迎台教育部有關修訂

2016-11-28

【本報訊】日前,台灣教育部公布修訂《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澳門留台學生校友協進會的蘇嘉豪 (見圖) 表示,即允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後領取葡國護照的合資格澳門學生,以僑生 (港澳生) 身份和管道報名和就讀台灣各大學院校,並享有與僑生 (港澳生) 同等福利與待遇。對此,該會表示歡迎,認為更有利於澳門學生選擇升學台灣。

蘇嘉豪表示,近年,有十多名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後領取葡國護照的港澳學生,雖然已經透過僑生的管道入學,卻先後接獲台灣移民署通知身份不符僑生,被勒令退學並返回港澳,其後只能放棄葡籍後重新以僑生管道報名入學或維持葡籍後重新以外籍生管道報名入學。今次的修訂沒有是追溯力的,蘇嘉豪希望當局能更好地處理之前被勒令退學的個案。

蘇嘉豪批評,特區政府的「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在今次的事件中,沒有發揮積極的角色。有家長曾向該辦事處求助,得到的答案:「根據法律就要退學。」他認為,台灣的政府部門對澳門學生的關顧大過特區政府轄下的辦事處,這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