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128號
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特區政府回應處理“海一居”事件指責
2016-11-28
【特訊】特區政府一直關注“海一居”小業主的訴求,事件發生後,特區政府專門成立了由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及運輸工務司組成的工作小組,對這一個案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在土地批給宣告失效前後,特區政府本著善意的原則,除了在法律的層面進行論證之外,一直與購買了樓花的人士保持接觸和溝通,希望了解其訴求,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依法盡量保護小業主的利益。
2015年8月13日,土地工務運輸局的代表,與李靜儀議員及購買了樓花人士的代表會面;2015年10月17日及29日,工務局代表與李靜儀、施家倫議員及購買了樓花人士的代表會面,工務局介紹了工程審批的法律規定及流程等方面的情況;2015年12月7日,由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及運輸工務司組成的工作小組召開記者招待會,向社會宣佈特區政府對海一居事件的處理決定,並為購買了樓花的人士提供了免費的法律諮詢,以及法務局、財政局及工務局的熱線電話;2016年4月1日,在行政法院駁回保利達洋行延長“海一居”土地批給及利用期請求後,數十名購買了樓花的人士下午到工務局辦事處大堂聚集,工務局代表與其會面;2016年5月11日,在旅遊活動中心,法務局、工務局與海一居業主聯合會11名代表會面;2016年5月17日,在法務局,行政會、行政長官辦公室、法務局及工務局代表,再次與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代表會面。
通過上述的會面,特區政府的代表多次清晰向相關代表解釋了特區政府的立場,以及可能提供的協助。特區政府願意繼續與購買了樓花人士的代表保持溝通,法務局正安排日內與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代表再次會面。
在此,特區政府重申,需要等待司法裁決的結果,並因應司法裁決結果的不同,在現行《土地法》的框架下做出相應的處理。如果承批人敗訴,特區政府會在合法的前提下,制定處理方案,在方案中加入對現時已經購買樓花人士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