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網融合羅﹕遲做好過冇做

2017-08-01

【本報訊】昨早,政府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本澳將推行四網合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向傳媒表示,將來,一間公司提供四網 (固網電話、流動電話、電視、互聯網) 服務。他強調,四網合一是長遠的電訊發展方向,並非短期內達成。隨後,不單與現時的營運公司商討,而且,一定諮詢業界,也有機會諮詢市民。

羅立文坦言,外地早已實行四網合一,本澳「遲做好過冇做」。郵電局局長劉惠明透露,早前已與現時的營運公司非正式會面,對方的反應是「正面的」。記者詢問:是否有待現時的特許合同在二零二零年到期後才實行四網合一?劉惠明指出,要視乎四網合一的立法速度。而且,現行的特許合同規定,若有新的法律制度生效,澳門電訊 (CTM) 將自動受到新的規範。

四網合一‧牌照區分設施服務

郵電局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提供的資料指出,四網合一的新制度名為「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將含兩種牌照:一) 設施為本營運商 (如現時的 CTM、MTEL、有線電視):意指那些擁有網絡 (有線或無線) 的營運商,須向其他設施為本及服務為本的營運商提供網絡資源;二) 服務為本營運商:意指那些沒有網絡的營運商,以零售形式向大眾提供服務。

政府也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表示,將藉著發展匯流服務的契機,同時檢視及優化相關法律法規。委員會主席、直選議員陳明金表示,委員會認為,對於電信服務水平滯後的澳門來說,滙流制度是一大進步。委員會建議政府考慮:是否可以成立一個電信發展專責小組,更好更全面制定相關政策和檢視修訂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