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2017-10-20

新一屆,司法年度已經展開,大法師岑官語重心長,力促改善本澳訴訟法律制度,更希望澳門法界元老們,正視現實,不要死守歐洲大陸法系國家舊思維,舊制度,從澳門社會實際出發,朝著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方向加速修法進程。

本澳法律界泰斗級人馬華年達則表示,澳門律師公會建議促進本地仲裁發展,利用本澳作為中葡國家經貿合作發展平台的優勢,發展國際貿易爭端的仲裁中心!

市民則祈望,澳門的司法制度及體系,應作大幅度的發展和改善,澳門回歸接近十八年,整個社會從多個方面,均起了長足的發展,但發展過程中,進度極不平衡,經濟、民生、社會,甚至政治制度,均發生急劇或相應的變化,唯獨是法律範疇,進展則明顯的落後,不但並沒有和社會與日俱進,在某些時期及階段,陳舊的法律及龜速的改革速度,相反制約及阻礙了社會正常的發展。

如眾所周知的司法組織綱要法,前後擾攘多年,一直難見蹤影,其他各類法典,亦有類似表現。

是何內因導至澳門法律改革,不斷滯後,有人歸咎為體制問題,亦有人認為是澳門司法界長期存在之人材不足問題。

有人認為,澳門回歸雖然已近十八年,但制訂法律的人員大部份為外來者,尤其有葡語背景之司法界人材。澳門的法律基礎,亦不少以葡式法律體系為藍本,不論從起草法律者之文化背景,或最新法律知識,均「葡味」甚濃,與本地社會民情,文化民俗等習慣,每大相徑庭,甚而格格不入,故初訂文本呈往更高機關,如行政會或立法會討論過程中,常會產生較大爭議,再產生較大改動,文本有時因須改動較大而退下來,造成時間及資源浪費,最終結果,整體改革進度便被迫拖慢!

市民認為,澳門回歸已近十八年,整個社會的經濟、政治等發展,已與內地日益密切,甚至已提出「大灣區,同城化」之規劃。不論在社會多方面或司法體系,早晚將會和內地一體化。若以目前之方向而行,未來兩地所產生之問題,將越來越多!

澳門的司法制度未來發展方向要注意的,正如華年達所提出的,按照澳門之較易發展特點,利用本澳作為中葡國家經貿合作發展平台的優勢,發展以國際貿易爭端的仲裁中心。使澳門成為解決涉及葡語國家爭議的首選之地!結合澳門區情,發揮調解的專業作用!

正如岑浩輝大法官所認為的特點為簡潔,快速,費用低有助各方當事人維持彼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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