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07號
2017年11月07日
星期二
立會一般性通過社工專業註冊制度
2017-11-07
【本報訊】昨日,立法會全體會議討論逾兩個半小時,一般性通過《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由於,法案沒有條文互選「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成員,官員又沒有承諾補充和具體解釋,所以,議員蘇嘉豪投下唯一的反對票。法案將交到立法會常設委員會分析及討論。
承諾互選條文不見
將按《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設立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簡稱社專會),具有資格認可、跟進違紀調查等權力。二零一五年,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在眾多社工強烈要求下,同意部份社專會成員由社工互選產生。然而,政府現在交到立法會的法案,沒有互選的條文。
蘇嘉豪唯一投下反對票
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社專會掌握著全澳門社工的「生殺大權」。他舉例,將來有社工公開批評政府施政,會否被沒有互選成員的社專會引用倫理守則來「秋後算帳」?蘇嘉豪擔心,全部成員由政府委任的社專會,有可能,也有權制定傾斜政府的倫理守則,並引用來裁定社工違紀。
對於譚俊榮在二零一五年同意社專委有互選成員,蘇嘉豪表示,官員沒有理由到現在才「縮沙」,並寄語列席立法會的譚俊榮「秉持初衷」。蘇嘉豪在投下反對票後聲明原因:官員始終沒有具體解釋,為何不在法案條文內規定第二屆及其後的社專會民間代表由註冊社工互選產生,又不承諾補充相關條文。
蘇嘉豪引用一名資深社工的說話作結:「社會服務是社會的最後安全網。我們是在守護著這個安全網,不讓一些基本的人權被剝削。充權是我們的責任,政府如果堅持不讓專業自主,就是要削去我們為弱勢充權的勇氣,削去我們往後對社會不公義發聲的勇氣。今天,我們不為自己充權,他朝誰為弱勢充權?」
吳國昌認同應加入互選條文
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同樣是實施一國兩制的香港,認證社工機構的部份成員由社工互選產生,這是平衡專業管理和向社會負責的安排。並強調,社工互選的成員應是剛好過半數,不是絕大多數。因為,後者可能變成「專業民粹主義」。他認同,應該在法案加入互選的條文。
譚俊榮在表決前又再承諾,日後的社專會將有成員由註冊社工「選派」。但是,沒有表明在法案內加入相關條文。他指出,社專會將來有十一名成員,當中有八名具有社工專業。又提出,政府也要考慮接受社會服務人士的代表等進入社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