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15號
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黃﹕非政治檢控
2017-11-15
【本報訊】在去年澳基會捐助暨大一億元遊行結束後,蘇嘉豪等人前往主教山遞信,最後把信件摺成飛機放進特首官邸,現在被控「加重違令罪」,面臨議員職務被中止。對於社會質疑這是政治檢控,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檢察院在三月提出檢控時,立法會未選舉,蘇嘉豪不是議員,故肯定不是政治檢控,相關工作非常正常。
對於警方被質疑濫用「加重違令罪」,黃少澤指出,檢察院起訴的話,表明檢察院確認警方的行動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規定。他糾正記者提問時表示,不存在警方喜歡引用「加重違令罪」。若法律沒有規定,警方喜歡都不能引用。並重申治安警察局新聞稿稱:今次是依法、依程序、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執法。
記者提出,以往一些街頭行動較蘇嘉豪被控告那次更激烈,卻沒有被檢訴,今次是否因為涉及特首官邸?黃少澤回應,以往,警方都是同樣執法,至於最後的檢控的情況,手頭上沒有資料。又重申治安警察局新聞稿稱:「今次的執法工作符合治安警察局對所有同類事件的處理方式,沒有差異,完全一樣。」
回應「海一居」衝擊不同
二零一五年,一群海一居小業主衝出馬路,令到交通癱瘓。有人更襲擊在警車上穿制服的女警,也破壞警車車門。有記者提出,為何沒有檢控那批涉案人?黃少澤解釋,曾以「襲擊」作出檢控,這是準公罪。由於警員原諒「苦主」,檢控程序不再繼續。關於「損毀」,則要視乎是否故意或過失,故意才是刑事犯罪。而且,小業主衝出馬路時,警方沒有發出警告,故不會觸犯「加重違令罪」。
黃﹕非政治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