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調查出爐 僅兩人涉違紀 特首對馮瑞權梁嘉靜提紀律措施

2017-11-22

【本報訊】造成十條命喪生的八二三天鴿風災快將過去三個月,政府終公布專案調查報告,指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及副局長梁嘉靜之行為或有違紀,其他人員則無須負責,建議僅對倆人提起紀律措施。特首崔世安已照辦處理。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稿表示:「『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完成了有關的工作,並於2017年11月9日向行政長官呈交了調查報告。

調查發現氣象局前局長及副局長的行為可能構成違紀,建議對二人提起相應的紀律措施。

行政長官已提起紀律程序,並委任預審員。運輸工務司司長之前基於廉政公署的氣象局調查報告,命令對氣象局前局長提起的紀律程序,則按法律程序處理。

至於其他的公共部門人員,包括氣象局的其他人員,調查中並沒有明顯證據顯示他們在防災救援工作中曾不履行職務上的義務而須負起紀律責任。

行政長官對專案調查委員會主席米萬英助理檢察長及兩位成員姚偉彬教授和何美華核數師如期完成調查,致以誠摯感謝。

藉此機會,亦轉達專案調查委員會向配合調查工作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致謝。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有關規定,專案調查旨在查明特定事實,受一般紀律程序中適用的部分規範,尤其是保密原則,故現階段無法將情節公開,以確保相關人士在程序上的權利得到應有的尊重。然而,為了回應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公佈專案調查委員會選擇報告中不涉及紀律程序保密事宜的內容。」

報告未提有否調查特首司長

此外,這份共十頁、四千多字的專案調查報告已在網上公開(http://www.gcs.gov.mo/files/news/20171121/20171121124009QSaO.pdf)。報告披露,委員會以十五個部門和單提供的廿九份報告和文件,並與相關部門三十四名負責人和人員面談為基礎,去就事件下結論,但未有提及有否包括特首、司長等層級。

委員會認為,氣象局兩名人員在天鴿襲澳期間決定懸掛風球信號及發出風暴潮警告的過程中,「因有過錯的不遵守職務上的義務」,應承擔紀律責任的事實,建議特首針對兩人採取紀律行動。

防災救援有改善空間但沒失職要負責

至於其他公共部門人員,包括氣象局的其他人員,委員會認為,在許多工作方面仍有改善空間,但從資料上並沒有有明顯證據顯示他們在防災救援工作中,「曾有過錯地不遵守職務上的義務而須負起紀律責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