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英九收2億獻金   周玉蔻判賠180萬及登報道歉

2018-01-10

【香港中通社1月9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不滿遭媒體人周玉蔻透過新聞、談話性節目、臉書(facebook)與報章指他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台幣,下同)獻金,認為名譽受損,自訴控告周玉蔻誹謗並求償1千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周玉蔻免賠,馬不服而上訴,高等法院9日下午二審宣判,周玉蔻應賠償180萬,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

此案起因是周玉蔻2014年12月起接連在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中,質疑馬英九競選連任時非法收受頂新2億元獻金,周玉蔻還在政論節目上說“馬英九他知道,當然不是他經手,是他的重要的親信經手,中間胡定吾先生,扮演了中間人的角色,胡定吾先生幫助頂新集團送錢到‘總統府’,這是大功一件”。 對此,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自訴控告周玉蔻誹謗及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2015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周女曾向“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查證,並非全然惡意虛構,2015年底判她無罪,求償案一審也判周女免賠。

馬英九不服而上訴,馬英九指出,特偵組已偵查後簽結,證明無實證,周玉蔻的說法不實。

9日下午,高等法院二審開庭逆轉改判周玉蔻應賠償馬英九180萬元,並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對此,周玉蔻則發表聲明表示,她不服判決將提上訴,她說這則報導已善盡調查求證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