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隨身攝錄機使用 助蒐證增執法透明度

2018-03-12

百部警員隨身攝錄機將於本週三開始,率先在警區及特別巡邏組投入使用。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治安警與個資辦溝通並獲得同意使用,具體使用指引清晰,警員使用前均安排培訓,執行過程中不斷檢討使用成效並及時糾正。可以預見在未來的文明執法中,該舉措的實行無論是對澳門市民、旅客,又或者執法部門,都是一個雙贏的措施;亦可以預見對於一個未成熟的措施,有改進地方很多,如何在制度上取得平衡是關鍵。

澳門發展智慧城市最不可缺乏的就是數據,能做到長治久安除了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如何到位的執法才是達到目的的根本。高新科技及大數據應用是未來的警務發展趨勢,通過大數據的應用可協助警方預防犯罪及打擊罪惡行徑。黃少澤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警員隨身攝錄機不會長期開啟,只有在必要情況下示意對方後才開始攝錄。文明社會,無論對普通百姓或者執法者,我們法律保障都是平等的,攝錄機的投入使用,既保障了市民旅客的正常社區活動,換言之對於執法者而言,既是採證手段也是保證執法者的執法安全,嚴格使用更有助增強執法透明度。

近年警民衝突時有發生,執法部門配備執法攝錄機有助在現場蒐集證據,但由於機器由警員控制,或會造成警員和市民關係不對等的觀感,所以要有相當嚴格的制度加以權限,才能令到雙方在權利上的均衡,這方面當局在試用的過程中應根據實情,慢慢加以修正並制定條例。在民主社會,無論是普通市民、旅客還是執法者,每一個人都應受到尊重,他們的權利都應該受到保護,配備攝錄機執法既是有效保障雙方的權利,也是關乎到對弱勢社群的保護,冀相關的使用指引會因應執行情況作出檢討和修改。

--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