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粵港資企業 開展清潔生產可獲獎勵

2018-05-12

【新華社廣州5月11日電】(記者 毛鑫)記者從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了解到,廣東省2018年將對在粵港資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實施獎勵,最高獎勵金額為8萬元人民幣。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日前公佈了2018年支持綠色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安排額度表,其中「粵港清潔生產企業」一項安排資金541萬元人民幣,用於獎勵開展清潔生產的在粵港資企。本次獎勵計劃針對的是2016年度「粵港清潔生產夥伴計劃」標誌企業,按照優越標誌企業8萬元人民幣、普通標誌企業5萬元人民幣的標準予以一次性獎勵,已獲得獎勵的企業不再重復支持。

據介紹,粵港有關部門於2008年啟動「清潔生產夥伴計劃」,對在「夥伴計劃」中成效顯著的港資企業,由粵港兩地政府聯合授予「粵港清潔生產夥伴」標誌。該計劃旨在推進粵港在清潔生產領域的合作,鼓勵廣東省內港資企業積極參與改善區內環境質量,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綠色發展。

截至2017年底,共有9批次1140家在粵港資企業被認證為「粵港清潔生產夥伴」標誌企業,涵蓋製造業企業、供應鏈企業和技術服務企業三大類。